联合国成员国近日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一项决议,支持国际法院(ICJ)关于气候变化责任的重要裁决,强调各国有义务应对气候变化并减少其影响。该决议虽不具法律约束力,但被视为在国际政治层面为气候责任原则提供了重要背书。

根据表决结果,超过140个国家投下赞成票,仅有8个国家反对,包括美国、伊朗、以色列、沙特阿拉伯和俄罗斯,另有28个国家弃权。决议重申国际法院此前的咨询意见:如果一个国家未能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可能构成“错误行为”,而因全球变暖受到损害的国家有权寻求赔偿或补偿。

这一法律进程最初源于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的倡议。约六年前,University of the South Pacific 的法学院学生推动瓦努阿图政府将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提交至国际法院审议,主张气候变化不仅是环境问题,也涉及人权,并认为各国对保护地球与未来世代负有法律责任。国际法院在2025年一致支持这一观点。

支持者认为,联合国此次投票显示,在全球气候合作面临挑战的背景下,多边合作仍具有广泛基础。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的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 Nikki Reisch 表示,这项决议为国际法院的法律结论增添了“政治分量”,有助于将原则转化为实际行动和问责机制。

美国政府则明确反对该决议。美国驻联合国副代表 Tammy Bruce 表示,决议包含“夸张的政治表述”,并可能对美国工业构成威胁。此前,美国政府还曾游说各国阻止联合国采纳相关裁决。

决议呼吁各国采取措施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并逐步摆脱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同时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在明年提交报告,说明如何落实国际法院意见。尽管决议本身不具强制力,但观察人士认为,它可能为未来的气候诉讼和国际索赔提供新的政治与法律依据。

🔗 来源:National 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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