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一篇最新评论文章再次引发对警方监督机制的讨论。研究者兼社区组织者 Aliya Pabani 指出,名义上负责监督多伦多警方的 Toronto Police Services Board,在实际运作中面临结构性限制,使“平民监督”常常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文章回顾了2000年6月15日发生在安大略省议会大楼 Queen’s Park 外的一场示威。当时,Ontario Coalition Against Poverty 组织约1500人集会,抗议时任省长 Mike Harris 的福利削减和住房政策。示威者希望进入议会陈述诉求,包括恢复社会救助、建设社会住房以及废除将街头乞讨定为违法的 Safe Streets Act,但请求被拒。

现场随后爆发冲突。骑警在没有明显预警的情况下冲入人群并使用警棍驱散示威者,一些抗议者则以砖块和石块反击,警方随后展开逮捕行动。时任多伦多市议员、同时也是警务委员会成员的 Olivia Chow 骑着自行车赶到现场,并在 CityTV 的镜头前公开批评警方行动过于激烈,称自己“感到羞愧”。她还尝试与警方高层沟通,希望协助缓和局势,但遭到拒绝。

不到一天后,Chow 在一份警务委员会声明中收回批评,并对警方“专业履职”表示支持。然而,多伦多警察协会(Toronto Police Association)主席 Craig Bromell 仍要求她辞职,指责她干预警方行动、违反 Police Services Act。时任警察总长 Julian Fantino 也将一份关于她行为的内部报告提交给部分委员会成员。在讨论该事件的会议召开前数小时,Chow 宣布辞去警务委员会职务。

Pabani 认为,这一事件反映出警务委员会在制度上的尴尬地位。该机构负责制定政策、任命警察总长并批准预算,但具体执法行为通常被归类为“行动层面”,从而不在委员会直接管辖范围内。委员会也无法独立调查投诉或对普通警员进行纪律处分。

文章指出,多伦多警务委员会自19世纪中期就已存在,目前由七名成员组成,包括市长或其代表、两名市议员、一名市政府任命的平民成员,以及三名由安大略省政府任命的成员。尽管官方使命强调“以诚信进行平民监督”,但现实中政策与执法之间的界限模糊,委员会成员一旦触及警方行动问题,往往会面临巨大压力。

作者认为,这种制度安排使得所谓的“平民监督”在关键时刻难以发挥真正的制衡作用,也引发了关于警务问责和监督机制是否需要改革的持续讨论。

🔗 来源:The Gr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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