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多伦多女子Patrycja Siarek因其犬只去年在公共场所袭击并严重伤害一名儿童,被安省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禁止十年内拥有犬只。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获悉Siarek此前已接获指令,要求在公共场所为其犬只戴口罩,但她仍在一处禁止犬只进入的围栏游乐场取下狗的牵引绳和口罩。Siarek还被判三年缓刑,期间不得与犬只同住或照看犬只,并需在两年内缴纳250元罚款。法官表示,只有监禁能够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及Siarek的责任程度。她已承认过失致人身体伤害及未能阻止犬只伤人等罪名。据悉,Siarek在看守所已服刑部分时间,实际需再执行340天刑期。

🔗 来源: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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