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6年6月15日,英国与美国签署《俄勒冈条约》,划定落基山脉以西的美加边界,并以北纬49度线为界分割当时的“俄勒冈地区”。该地区涵盖今天的华盛顿州、俄勒冈州以及加拿大卑诗省的大部分地区。长期以来,加拿大及卑诗省政府将这一条约视为其在该地区行使主权的重要历史起点。
然而,许多学者和原住民领袖指出,这份条约在谈判与签署过程中完全忽视了当地原住民族的存在与治理体系。历史记录显示,当时居住在边界以北地区的原住民人口可能超过30万,而欧洲定居者仅有数百人。原住民社会从未被咨询或参与条约谈判,这一现实也被批评为建立在“无主地”(terra nullius)和“发现主义原则”(Doctrine of Discovery)等殖民观念之上。
围绕土地权利的争议在当代卑诗省政治中仍持续发酵。2019年通过的《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Act》(DRIPA)确认《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适用于卑诗省法律体系,并要求政府与原住民族协商,使省级法律逐步与该宣言保持一致。
近年来,多项法院裁决进一步强化原住民族土地权利。例如在 Cowichan Tribes v. Canada 一案中,卑诗省最高法院裁定 Cowichan Nation 对列治文 Fraser River 南臂的一块土地拥有原住民产权;而在 Gitxaala v. British Columbia 案中,上诉法院认定现行矿业采矿权制度与DRIPA不相符。
这些裁决引发省政府与部分商业团体的担忧。卑诗省省长 David Eby 曾表示,相关判决可能带来持续诉讼风险,并提出考虑修改或暂停DRIPA。但这一计划立即遭到超过100个 First Nations 的公开反对,卑诗省律师协会及130多个民间组织也呼吁政府不要削弱该法案。
在政治压力下,省政府随后搁置修改计划,并承诺与原住民族展开进一步磋商。与此同时,卑诗省保守党及部分智库则持续批评DRIPA,主张其可能影响资源开发和私人产权。
原住民族组织则强调,他们推动土地权利的目标并非剥夺私人财产。例如 Haida Nation 与政府达成的“Rising Tide”土地协议提出,在逐步扩大Haida治理权的同时,维持私人产权及公共基础设施运作。法律界人士也指出,原住民产权在法律上可以与私人产权并存。
分析人士认为,围绕DRIPA的争议不仅涉及法律问题,也反映出卑诗省历史上的殖民遗产、资源开发政策以及对土地观念的文化差异。随着气候变化、森林火灾和资源开发压力加剧,如何在原住民权利、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取得平衡,正成为加拿大西海岸政治讨论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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