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福特政府拆除多伦多三条主要道路自行车道的计划违反宪法,理由是该举措危及公共安全,并且缺乏有力证据支持。此次判决指出,移除位于Bloor Street、Yonge Street和University Avenue的自行车道侵犯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第7条所保障的生命与人身安全权。发起诉讼的Cycle Toronto组织及两位个人申请人此前一直主张,撤除自行车道将增加骑行者风险,危及弱势群体,尤其是以单车为主要出行方式的儿童和低收入者。法官Paul Schabas在裁决中表示,该省府政策“武断”,并未基于充分证据,甚至无视省内专家的警告——撤除自行车道不仅无法缓解交通压力,反而可能加剧拥堵。Cycle Toronto执行董事Michael Longfield表示,此判决是骑行者和多伦多市居民为期数月法律抗争的重大胜利,也彰显本地交通规划应尊重市民参与和专业程序。此前法院已批准临时禁令阻止省府推行相关措施。对此,安省交通厅表示将提出上诉,重申其将持续推动将主要道路的自行车道移至次要道路。代理申请人的Ecojustice律师Lindsay Beck则指出,该案为政府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决策设下宪法底线,意指未来此类政策须严格依据事实与公民权利审慎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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